為什么危險品運輸要有押運員?
發布時間:2018-09-18 09:47 編輯作者: 閱讀:次北京危險品運輸公司危險化學品單位從事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或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活動的人員,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與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根據《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違反本條例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公安部門責令其改正,并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危險品的肇事罪、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或者其他罪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口企業,應當向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的機構(以下簡稱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 危險化學品登記包括下列內容: (一)分類和標簽信息; (二)物理、化學性質; (三)主要用途; (四)危險特性; (五)儲存、使用、運輸的安全要求; (六)出現危險情況的應急處置措施。 對同一企業生產、進口的同一品種的危險化學品,不進行重復登記。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口企業發現其生產、進口的危險化學品有新的危險特性的,應當及時向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辦理登記內容變更手續。 危險化學品登記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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