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關于進一步規范大件運輸現場核查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10-12 13:52 編輯作者: 閱讀:次市公路中心,各區交通(運輸)局: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大件運輸許可管理和服務,不斷優化營商環境,維護大件運輸市場秩序,避免出現虛假申報、“大車小證”、“車證不符”、不按許可時間和路線行駛等問題,按照交通運輸部《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市交通運輸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大件運輸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現就進一步規范大件運輸現場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主體
市交通運輸委負責統籌大件運輸現場核查工作;市公路中心承擔大件運輸現場核查的事務性工作;各區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大件運輸現場核查具體工作。
二、核查范圍和時限
(一)對I類大件不進行現場核查,I類大件重點抽查:I類大件(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5米,或者總寬度超過3.75米,或者總長度超過28米,或者總質量超過100噸)現場核查覆蓋率達到100%。
(二)市交通運輸委完成對大件運輸申請材料形式審查后,將屬于現場核查范圍的大件運輸申請信息推送至所屬區交通運輸部門,區交通運輸部門在接到核查信息后,應安排專人主動與申請人盡快取得聯系,共同商定現場核查時間,現場核查應保障貨物裝車后2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核查后,核查人員填寫《大件運輸許可現場核查單》,并及時將《大型不可解體物品調單》《大件運輸許可現場核查單》掃描或拍照上傳至大件運輸審批系統。
三、核查內容
(一)現場貨物與大件生產企業提供的《大型不可解體物品調單》貨物一致:
(二)現場核查應按照《大件運輸許可現場核查單》相關內容要求,準確填寫貨物裝載后的車貨總長、總寬、總高、軸數、縱橫向軸距信息,現場核查貨物是否屬于可分載物品、是否按照有關要求在車輛上懸掛明顯標志、貨物裝載方式是否造成車貨總體外廓尺寸顯著加大,影響大件運輸車輛通行安全等,現場拍攝車貨裝載正視、側視、后視三個角度照片及必要的視頻影像、文字圖片資料,并與申請信息進行比對,填寫《大件運輸許可現場核查單》。
(三)現場核查動態監控終端是否運行完好。
四、工作要求
請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現場核查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抓好工作落實,各區交通運輸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開展現場核查的人員原則不少于兩人,并配備必要的現場核查裝備,確保現場核查工作順利進行。各區交通運輸部門現場核查人員與大件運輸申請人到達核查現場后,應主動向申請人提示大件運輸注意事項;大件運輸許可審批人員要與現場核查人員信息暢通,及時掌握核查情況,快速做出行政許可決定。對發現現場核查與申報不符的,移送相關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