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危險品運輸裝卸和運輸行駛路線的安全要求
發布時間:2023-07-03 15:54 編輯作者: 閱讀:次青島危險品運輸裝卸作業的安全要求:
(1)危險化學品的運輸應有固定的裝卸作業點或專用裝卸站。危險物品不能與客運或一般貨運站混設在一起,應有單獨裝卸點。
(2)裝卸危險化學品應定人、定車、定點。對不同性質、滅火方法相抵觸、防護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混裝,不得同車運輸。
(3)裝卸危險化學品前,應對車輛的車廂進行認真徹底的清掃,嚴防雜物和其他化學物品相混而引起事故。
(4)危險化學品應注意防震,可根據情況在車廂底部墊木板等柔性墊層,物品的排列應緊密合理,防止途中發生晃動或滑動。
(5)裝卸時要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拖拉和傾倒,不要用撬棍滾動,不能重壓,以防止震動、撞擊等引起事故。裝卸時應及時檢查包裝是否牢固密封,是否完好,發現有破損或異常情況不應裝運,要另行單獨處理。
(6)運輸時應有專人負責押運。運輸途中駕駛員應集中精力,嚴守有關規定,防止急剎車、急轉彎,以免產生撞擊、物品嚴重移位等引起事故。
(7)運輸途中應隨時注意裝運物品的動態,駕駛、押運人員應嚴禁吸煙,也不準無關人員搭乘。
青島危險品運輸行駛路線安全要求:
(1)通過公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配備押運人員,并隨時處于押運人員的監管之下,不得超裝、超載,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通行的區域;確需進入禁止通行區域的,應當事先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由公安部門為其指定行車時間和路線,運輸車輛必須遵守公安部門規定的行車時間和路線。
(2)長途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不得沿途任意停靠,確需在中途用膳、住宿或者遇有無法正常運輸的情況時,應當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且應選擇空曠地點或指定停車場停放,運輸車輛不得離人。
(3)盛夏高溫期間,車輛運輸可在早、晚氣溫較低時進行。
(4)危險化學品的公路運輸實行“運輸通行證”制度。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單位,應取得交通部門的資質認定;在進行危險化學品運輸時,應事先填寫運輸危險化學品申請表,報當地公安部門申領“運輸通行證”,并嚴格按照批準的日期、地點、路線進行運輸。沒有“運輸通行證”的一律不準運輸。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為了確保您及身邊人的安全,在運輸危險化學品時這些安全知識千萬要收入囊中!
